环球热头条丨遗嘱无效可能有哪些情形
法务网
2023-03-05 16:12:42
一、
遗嘱无效可能有哪些情形
遗嘱无效可能有的情形如下:
【资料图】
1.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.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。
3.基于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。
4.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。
5.遗嘱中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内容。
6.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7.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。
二、遗嘱可以更改吗
遗嘱书立后,可以撤销和变更,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。但变更公证遗嘱的,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,自行变更的,变更无效。《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。立遗嘱后,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。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三、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
遗嘱的形式有:
1.公证遗嘱。找法网提醒您,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
2.自书遗嘱。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、签名,注明制作的年、月、日。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3.代书遗嘱。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项规定:“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4.录音遗嘱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:“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。”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,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,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,并由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5.口头遗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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